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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七条,说的都是成为苏家赘婿之后需要遵守的规矩,约束还是不少的。
但接下来,自然要宣布好处,否则谁愿意入赘?那管事的把好处讲了一大堆,但真正让刘小楼怦然心动的,就那么一条:
月给灵石一块,银十两,绢两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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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楼心里有本账,老师仙去之后的这两年,自己挣的灵石说实话不少,但无不是绞尽脑汁、辛苦所得而来,有的甚至冒着绝大风险,可说是有上顿没下顿,有今天没明天,如果每年能有笔固定的灵石收益,那这修行日子就踏实安稳得多了。
每年固定十二块,说实话不算少了。如果自己再想办法搞点小活,比如接个英雄帖、搞个小伏击之类,日子不要很安逸!
心动之下,却又对前面的苏七条中的几条规矩不甚满意,尤其是不经允许不得擅离山庄、一切由妻一言而决这两条,怎么想都觉得不舒服。这是他身为乌龙山散修,自由自在惯了的缘故,不愿受这等拘束。
至于生下孩子姓苏还是姓刘这一条,原本是常人最在乎的,他却没太在意。他自己孑然一身,八岁就被师父领进乌龙山,父母是谁都不清楚,遑论承嗣和香火问题,姓什么不都是自己生的?
何况还可娶妾,如果妻子不同意,那就偷偷在外面置个外宅便是,生了孩子姓刘不就好了?
席上众人听了苏七条和后面的好处,毫不犹豫就当堂应了下来,来之前就知道大概会是什么情况,对这样的条件早就接受了,此刻还犹豫什么?
于是苏至又强调:“先说好,若是应了,便当写在婚书上,将来要是反悔,不仅苏家绝不轻饶,还要与天下周知,哪怕逃到天涯海角,苏家也绝不甘休!若不愿,我家也不强迫,便请离席出山。”
对面桌的董玮忽然向刘小楼道:“这位乌龙山的刘兄,人贵有自知之明,庄主说得很明白了,刘兄还不退席,是听不懂么?”
如果苏至说的是“礼送出山”,说不定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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