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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里掉出了一张纸条。
里面是江曼笙写的字迹,写的是——
“我不想和陆祈臣离婚。陆祈臣不会真的和我离婚吧。”
而这时候,陆祈臣把那份文件拿到了江曼笙面前:“还有一个合同。宝宝。”
陆祈臣很有耐心地把挺厚一摞合同展开,放到江曼笙跟前。
而之所以那么厚,是因为其中牵扯到的陆祈臣的资产实在太多。
江曼笙有点懵了:“给我签的合同吗?”
陆祈臣轻“嗯”了声。
陆祈臣知道,江曼笙肯定不像他那样,有那么多审核合同的经验。
于是他又往江曼笙那里凑近了一些,简单指出几个地方给她做了解释,还给她指出了在哪里签,要怎么签。
陆祈臣今夜的耐心似乎没有穷尽:“慢慢签就行。”
而这个合同的内容,说起来也很简单。
它保障的是——
江曼笙有随时可以向陆祈臣提离婚的自由。
但陆祈臣没有。如果签了这份合同,之后如果陆祈臣和江曼笙提离婚,江曼笙可以拿走陆祈臣个人名义下的所有财产。
这个合同是陆祈臣让方勤众拟的。
方勤众哪里干过这种工作,他是最清楚陆祈臣个人名义下有多少财产的,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
而如果陆祈臣跟江曼笙提离婚,江曼笙可以全部拿走,一点都不给陆祈臣留下。
方勤众是最了解陆祈臣的,他一直知道陆祈臣是一个很沉稳冷静的人。
虽然方勤众也知道太太很好,但这个合同多少让方勤众产生了些许质疑。
但他试图再去征求陆祈臣意见时,只是得到一句:“去拟吧。”
现在,这份合同到了江曼笙手里。
陆祈臣只是不想让江曼笙有他随时会跟她提离婚的不安感:“宝宝。这份合同你可以先签。”
“别的事情让我慢慢来做,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