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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断案,都依据经典,而“务从宽恕”[] 。

刘肇对有过失之人,也能根据情况,从宽处理。永元九年(公元97年),窦太后去世。由于宫廷紧守秘密,汉和帝为梁贵人所生的事实始终没予公开。窦太后死后,梁家才敢奏明朝廷,为梁贵人讨一个说法。这时,汉和帝也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谜。但在如何安置窦太后的问题上,三公上奏:“请依光武帝黜吕太后故事,贬窦太后尊号,不宜合葬先帝”。刘肇念及窦太后对自己的养育之恩,认为“恩不忍离,义不忍亏”,不应有所降黜,于是不降尊号,追谥章德皇后,对生母梁贵人、养母宋贵人的问题也都妥善安置。梁贵人被追封皇太后。

爱民为本

刘肇体恤民众疾苦,多次诏令理冤狱,恤鳏寡,矜孤弱,薄赋敛,告诫上下官吏认真思考造成天灾人祸的自身原因。而他也常常以此自责,如永元八年(公元96年)京城洛阳地区发生蝗灾,他下诏首先说:“蝗虫之异,殆不虚生,万方有罪,在予一人。”忧民之心,殷殷可见。[] 岭南(今广东地区)出产生龙眼、荔枝,为了满足朝廷需要,往往“十里一置,五里一候,昼夜传送”,经风历险,劳民伤财。唐羌上书,请求停止,刘肇批示:“远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苟有伤害,岂爱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复受献!”爱民之意,发自肺腑。[]

宦官政策

在刘肇夺回政权的过程中,参与者除了清河王刘庆与大臣丁鸿之外,宦官郑众也帮助刘肇在《汉书·外戚传》中寻找皇帝诛杀外戚的故事,为刘肇的决策提供了更多参考[] 。虽然郑众提出“亟行其诛”的建议并未被刘肇采纳[] ,但当时大多宦官都依附窦氏外戚,唯独郑众一心忠于汉室,不巴结窦氏一党,得到了汉和帝的信任。

刘肇夺回权力后,派郑众到皇后所居的长秋宫任职,担任大长秋,成为阴皇后的近侍。而在策勋班赏的过程中,郑众总是推辞的多,接受的少,这种谦逊仁爱之心,很得刘肇的赞赏。因此,刘肇常与他商量事情。《后汉书》作者范晔认为东汉“中官用权,自(郑)众始焉”[] ,但也有学者提出异议,指出和帝时期宦官郑众并无多大权力,郑众担任的大长秋仅仅是管理后宫事务,郑众本人直到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才被封为郸乡侯,食邑也只有一千五百户[] ;且宦官封侯并非刘肇首创,西汉时期吕后就曾给宦官封侯[] 。

经济

经济上,刘肇多次下诏赈济灾民[] 、安置流民[] ,并减免赋税[] ;要求勿违农时,以保证农业生产时间[] 。在他统治时期,东汉垦田面积达732万多顷(公元105年),为东汉一代之最;户籍人口达5325万多人[] 。

抚恤百姓

永元五年(公元93年)二月,刘肇下令将京师洛阳上林苑、广成苑的果园借给贫民,让他们随意采摘,不收税。[] 永元十一年(公元99年)二月,刘肇派人巡视各郡国,下令让受灾不能养活自己的人到山林池泽中捕捞采集食物,不收税。[]

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春正月,刘肇下诏对有田业却匮乏不能自农的贫民,发放粮食种子。夏四月,派三府掾分行四州,为没有耕牛的贫民,提供一定费用为其雇牛耕种,从而促进了牛耕的普及。[]

惩办豪强

永元五年(公元93年)二月,刘肇考虑到去年秋麦收成不好,担心百姓粮食不够,便要求各郡国上报贫困不能自给的户口人数。同时指出“以前郡国上报的贫民,用衣鞋和炊具当饭钱,而豪强却以此谋利。”于是刘肇下旨查办。如果有郡国长官不能亲自耕种,反而愁扰百姓,若有再犯的,二千石的长官先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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