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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枪长,但枪杆都是一些极易断裂的材料,当初姜奎还不太理解,这么容易脆的枪杆有什么用,与敌人一个照面,便断了。但在几次试验后,他才明白,原来这种刺枪纯粹是一次性产品,能值点钱的便是枪头,他的骑翼里装备的最多的便是枪头,然后便是一捆捆的枪杆。

骑士在马上快速奔跑,手执长枪对刺,两边的马速加起来,合在枪上的力道是一个恐怖的数字,骑兵一旦刺中对手,必须立即松手,否则你的手臂便等着断裂吧,甚至连人也带着飞出去,但这种一刺便松手的技术可不那么好掌握,早或迟都不行,早了,你还没刺着对方就自动放弃武器,迟了即便干掉了对方,自己也完了。所以这种易碎的枪杆便派上了大用场,一刺中对手,受力的枪杆哗啦一声,自己便散了架,骑兵的手臂受力程度便直线下降,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

常胜营的马刀也与这个时代的人有些不同,刀身细长,略微带着一点点弧度,李世对于骑兵的配备是不遗余力的,好不容易搜集的一些质量上好的铁,都被他用来打制了马刀,如果有钢的话,那这种刀将会更加好用。

看到自己的骑兵被轻易地穿透阵形,完颜不鲁深深地皱起了眉头,“这常胜营真是一个新组建的营?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骑兵,而且基本训练有素,这种战斗力,比我族精锐也不差啊?”

诺其阿看到己方骑兵不断落马,脸色很不好看,“这李世乃是翼州李氏中人,李氏是中原豪族,对他定是大力支援,这才可能有这样一批骑兵,或者这批骑兵根本就是从翼州李氏的军队中来的。”

两人说着话,姜奎的骑翼已是在冲破敌阵后,远远地绕了一个大圈,再一次一头扎了进来。从另一个方向开始突击,片刻功夫,居然让他杀了一个一进一出,蛮族骑兵倒下数百骑人马,而姜奎的骑翼居然损失不到百人。

这种交换比让李世和尚海波都感到有些惊讶,“看来自己还是高看了这个时代的骑兵战术。”李世暗自想到,蛮族个人是强,但战场纪律比起常胜营来,差得太远。

李世陡地生起一个念头,如果自己有一支数量够多的骑兵的话,击败巴雅尔也不是什么难事。这个念头让李世在以后碰到虎赫的奔狼军后吃了一个大亏。

姜奎杀得极其痛快,但这一次冲杀出来后,他却必须返回了,因为李世给他下了严令,一个来回,必须回城。

恋恋不舍地姜奎很是不甘地看着已被他冲得七零八落的对方骑军,拨转马头,向抚远要塞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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