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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邵勋的眼神,大声回应道。
老实说,他有点害怕这种眼神。
凶狠、嗜血、暴虐,带有淡淡的血红之色,与往常平静、温和、睿智的模样完全不是一回事。
按鬼怪志异中所写,督伯莫不是被什么老鬼附身了?
“督伯如此神勇,令人叹服。”弃弓捉刀的李重用略带崇敬的目光说道。
曾几何时,他虽被委任为队主,但一直板着张脸,没太多开心的模样。但经今日一战,看着邵勋身先士卒,一路砍翻西兵的勇烈场景,脸上突然有了几分笑意。
这般勇武之辈,在宿卫军、牙门军中当个幢主都够了。跟着这样的人厮杀,确实更容易活下来。
“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邵勋哈哈大笑,重剑往前一指,道:“但随我行!”
“但随我行!”黄彪、李重二人热血冲头,扭头向身后大吼。
“但随我行!”军士们喊声破天,士气高昂得无以复加,纷纷应道。
“但随我行!”声浪一直向后,传出去很远。
夫战,勇气也。
他们这幢人的底子本就不错,又是自愿当兵,被邵勋前后整训了一年有余,军纪肃然。
如果说临战之前,还有些许紧张、怀疑的话,那么经过刚才这么一阵的冲杀,信心暴增,士气也达到了很高的程度。
菜鸡互啄的战争,在装备水平没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谁的士气更高昂,谁的赢面就更大。
于是,深秋冷雨之下,数百热血男儿排成整齐的阵势,在军官的带领下,沿着开阳门大街,墙列而进。
雨水冲刷不尽刀枪上的鲜血。
仓促集结起来的敌人被他们一冲而散。
溃兵哭喊着向北逃窜,与迎头而来的援军撞在一起,陷入了更大的混乱之中。
没人给他们调整的时间。
三百多人加快了脚步,成列逐奔,鼓噪而进,将人数远超他们的西兵杀得狼奔豕突,抱头鼠窜。
邵勋哈哈大笑,提着滴血的重剑,朝正在拨转马首,试图逃窜的一名敌军将校用力斩下:“给我人马俱碎!”
“噗!”冲天的血柱飚起,却是重剑斩在了马身之上。
马儿痛苦地嘶鸣着,将敌军将校甩落马下。
邵勋顾不得拔出卡在马身里面的重剑,抽出步弓,直接套在落地的敌将脖子之上,用力一勒。
“死吧!”他满脸狰狞之色,肌肉虬结的双臂猛然发力。
敌将的脊背被死死压着,挣扎不得,片刻之后,脸上满是青紫,舌头都伸了出来。
邵勋又抽出匕首,也不管敌将是死是活,一点一点就将头颅割了下来。
“督伯威武!”军士们见着,纷纷大呼。
当是时也,马血淋得邵勋满头满脸,深秋冷雨之下,竟然还冒着丝丝热气。
血泊之中,他拎着一个血肉模糊的玩意面露微笑,仿佛在欣赏自己的战利品。
残存的敌军远远见着,发一声喊,惊恐散去。
这人怕是跟张都督一样,有点病。
“追!”邵勋将人头甩在一边,随手捡起一杆长矛,大踏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