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1/3)页
  在我国的义和团运动持续时期,清朝驻黑龙江的清军对俄军态度强硬。1900年6月初,沙俄总参谋长借口东北地区义和团运动兴起,沙俄总参谋长就电令滨阿穆尔省总督戈罗戴科夫“密切监视”边境地区,为制止义和团运动的蔓延采取“相应的措施”。

1900年6月23日,沙皇尼古拉二世宣布阿穆尔军区进入战争状态。1900年6月25日,阿穆尔军区和西伯利亚军区同时实行军事动员。

1900年6月27日,这两个军区分别征召一万六千八百五十五名和九千五百一十五名预备役兵员入伍,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军事动员。1900年7月9日,沙皇命令两路俄军分别在伯力和双城子集结,待命进攻哈尔滨和牡丹江。

1900年7月15日,前往支援待命进攻哈尔滨俄军的两艘俄轮“米哈依尔号”与“色楞格号”驶抵瑷珲江面。

额外资料拓展:

海兰泡和江东六十四屯两次大屠杀,共有7000多居民被杀害。美国历史学家贝弗里奇说:“这一惨案是俄国在远东历史中臭名昭著的丑闻”。

中国居民的财产损失没有精确的统计数字。据清朝东北地方当局的估计,仅江东六十四屯人民“所遗房产、牲畜、粮食、犁具及资财器物,估计约值五六十万卢布”,另一种估计为三百余万两;

海兰泡市仅中国人开设的大商号就有二百三四十家,小商小贩布满全城。中国地方官员指出,中国“商人之赁屋于海兰泡及投于俄人之家者,积财至数十万之多,累日至十年二十年之久,如是者亦不可以数计”。

沙俄当局没有也不可能公布劫夺的财产数目,但据以上情况估计,中国商人、雇工、农民、工匠各类人所损失的货物、现金、房产、家私、粮食等,绝不下于一百万卢布,一再加上六十四屯中国居民的损失,总共约为二百五六十万卢布。

沙俄制造海兰泡惨案,屠杀没有任何防御能力的中国居民,掠夺他们的财产,是违反国际公法的。中国政府完全有权要求沙俄政府惩办罪犯,赔偿中国居民生命财产损失。

俄军以“保护中东铁路”为由,出兵侵占了中国东北三省全境。注意:是俄军,侵占了“中国东北三省全境”。

从1900年至1905年,持续占领了五年之久。注意:是俄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