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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之高、计入之难,超乎今人可想象范围。这也是中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建立户籍制度国家的主因。

两税法实行之后,所有税收都并入其中,改行统一按每户的实有田亩和资产征税。改革大大简化了税收程序,从而降低了征收成本。更重要的是,两税法的实行,使中国的百姓第一次有了迁徙的自由,也有了土地买卖的自由。这在历史上无疑是一次进步。

两税法的实施,也许会成为帝国中兴的契机。但是,唐帝国的两税制在实行之始,有着设计上的缺陷,这都是基于帝国政府只求简化自身操作上的困难,而把矛盾推向民众的思维。而且,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的叛乱,打乱了李适的计划,使他不得不提前开始武力削藩。一时间,群雄并起,战火不息。大唐又陷入了内乱时刻。

当时,两税刚刚实施,安史之乱造成的破坏尚未完全恢复,朝廷负担不起每月高达一百多万贯的维稳经费。李适下出第一步昏招——听从度支判官赵赞的建议“借商”。即规定财产高于一万贯的商人,只准留一万贯作为经营产业之用,其余的一律借给朝廷充作军费。待朝廷讨贼成功后归还。

于是,首都长安的公安局局长韦祯(京兆少尹)亲自督阵,长安城管队长薛萃(长安尉)亲自驾车,每天一路搜刮财货,不亦乐乎。一旦怀疑对方没有如实申报财产,当场大棒伺候。所有富户的田宅一律封存估价,奴婢尽数抓走出售。这样一场混乱之后,却只筹到八十八万贯,那些热衷于执行政策的官员们,口袋却全都鼓了起来。终于,横征暴敛与赤裸裸的掠夺,酿成了长安罢市商人上街请愿的“群体事件”。

但是,这依然无法满足“维稳”军费之用,而两税法此时尚未见效,只能再开税种。于是,赵赞又想出一条妙计——税间架、算除陌。实际就是房产税与交易印花税。

旧唐书记载:“凡屋两架为一间,分为三等:上等每间二千,中等一千,下等五百。所由吏秉笔执筹,入人第舍而计之。凡没一间,杖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除陌法,天下公私给与贸易,率一贯旧算二十,益加算为五十,给与物或两换者,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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