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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灵,清早打架的时候,你听见门主叫我什么了吗?”
与此同时,平灵等人正坐在酆记门口研究姜梨,其忍先开了腔,平灵略显迟钝的回应,“听见了,叫的小忍。”
“那你看见她用蟾宫折桂步了吗?”
“看见了,那是咱们小时候瞎闹出来的身法,还乱起了名字。”
“她有六年没用了吧。”
“不止,整八年,坐上门主之位后就没用了。我一直以为她忘了,今天见她用的时候,我还愣了好一会儿。”
“所以。”几人同时看向彼此,“是少主回来了吗?”
这个答案脱口而出的那一刻,心都跟着灼烫起来,他们不算聪明,可他们比任何人都了解姜梨。他们熟知她的性情,分的清她是疯是颠,他们知道哪个才是正常的她,也知道,鬼刃才是疯子。
可是他们无计可施,只要她活着,无论好坏,怎么样都好。可当她重新出现,真的变回那个熟悉的人时,他们才发现有多想念那个时候的姜梨。
而这种想念,在像涟漪一般从身体里扩散开来之后,就转变成了一种兴奋,一种浓甜,一种必须把少主从付记“抢”回来的迫切。
于是,在清早的“热闹”才刚落幕以后,酆记与付记就展开了一场,我要把少主的东西搬回家,你们不肯,我们就彻底闹掰的大战!
“你松手,杀手都去了一大半了,我们掌柜的也该回家了。”
“你先等会儿,这事儿咱们定了不算,好歹等人回来问问意思再说,万一你们掌柜的不想回去呢。”
挂在付记客房的粉色床帐被摘下来了,双方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在门口拉扯。焦与使的是蛮力,折玉怕把帐子扯坏了,跟着往前挪了几步。
“这还用问吗?”焦与急了,“我们少主出了名的重色轻友!要是当着你们的公子的面还能回得来吗?一个眼神就勾搭走了。”
焦与口中重色轻友的姜某人刚从小贩手里摘下只糖葫芦,脸不红心不跳地嚼进一颗。她身上没带钱,但是敢拿敢吃,小贩知道她是疯子也不跟她拿钱,单瞧着她身边的付公子。
付锦衾付了银子,觉得这人实在是个孽障,她挺大方的分享,“尝一个,去了子儿的。”
付锦衾很少会吃外面这些零嘴,少时家里管得严,是从不允许吃这类东西的。
“自己慢慢吃吧。”他蹙眉,今早同喝一碗豆浆已经够荒唐的了,顺手替她擦了把嘴角的糖脆。他有双极漂亮的手,手指修长缱錈,短暂一触便移开了。
姜梨追着他放下的手,无端想到那夜他从她唇上擦走的胭脂——指腹纠缠在口唇之间,满指香艳,人也跟着浮浮沉沉。
“大白天琢磨什么呢?”
她心思走偏,他若有所觉地掀了她一眼,视线猛然撞进眼里,心头就是一跳。
像能洞穿人的心思,分明什么都没说,牵了下唇角便仿佛将她整个抓在手里,漫不经心地摩挲了一下。
姜梨非常清楚自己为何之前会五迷三道,就这么个人摆在跟前,就这么个决定撩你,一点退路都不给的人摆在你面前,谁能不糊涂?!
美人误国啊。
姜梨敛了敛神,把糖葫芦嚼得嘎嘣带响,“我不是那样人,你看他说的。”一边埋怨焦与所言不实,一边用眼睛盯着付锦衾。那个架势:看一眼稳赚不赔,看两眼长命百岁。她确实贪他的“色”,并且由于贪不了多久,反而更珍惜这点时刻。
小结巴每次都是冲的最前面的一个,站在中间盯那帐子,折玉一直不松手,她看得着急,一口咬在了折玉胳膊上。
折玉看了这“小老虎”一眼,隔着衣服不算疼,就由着她挂在自己身上,“我们公子和你们掌柜的多好,这才刚住几天就搬,好歹等事儿过去再说。”说话时不忘注意着童换,怕动作太大把她磕着。
“我们身上的麻烦多了,这个来了那个走,住到什么时候是个头,这里面的事儿你不懂,反正我们要掌柜的。”其忍也上来帮忙。
听风觉得这事儿根本没得商量,靠在门口使了个眼神,立马有穿成仆役的三四个暗影上来往回拽。
平灵正在吃早上没顾上吃的早饭,一看付记的人上去了,三两口塞进一只白糖糕,大踏步地要跟上去抢,手还没摸到东西就被一条长臂拦住了。
听风把人拉到跟前,好声好气地打商量,“够乱的了,你就别去了。”
平灵白糖糕没嚼完,一口塞得太大,反复在他面前捣着嘴。听风耐性极好,一只手虚拢着,随时准备拦她,另一手伸出去叫刘大头拿水,怕这姑娘噎死。
各家都有各家的宠,也各自都有各自的立场和偏向。
平灵咽下去就摇头,“不行,我也想让我们少主回来。”
听风也跟着摇头,一冲一拦,倒有些像拥抱,只是当时的两个人都没反应过来,专心你来我往。
林令站在一旁看着他们,不知该不该伸手,方才平灵他们的话,他一个字都插不上去,既不知道蟾宫折桂步,也没有专属于自己的昵称。他没他们那么急切,也没他们那么了解姜梨,他跟他们,一直都不太一样。
“看看去。”
姜梨一根糖葫芦吃完了,双方还在争执不下,就跟付锦衾一同走了回去。
正主一回来,各自手里的动作就都停了,这事儿光看解决不了问题,楞抢也没什么大用,两边人同时看向姜梨,没人说话,但意思表达的非常明白,您说在哪边住吧。
真被架在这儿了,反而为难了。其实刚才就为难,并非只是现在,这种“难”跟平灵他们所想的搬回去,住进来还不同,这是另一种抉择的难。
“少主。”焦与怕姜梨不肯回来,急着脸近了一步。
“诶。”姜梨笑了一下,她是个通透的人,平灵他们会有搬家的举动,肯定是猜出她“回来”了,八年“未见”,确实应该叙旧。但这旧有两种叙法,直接搬回去是一种,白天陪他们,晚上照旧住在付记是另一种。若她仍旧糊涂,就会选择第二种,毕竟那项选择里包含着付锦衾。推开一道门便能见到这个人,甚至晚上睡不着,从窗里探出一颗脑袋,也有可能不期而遇。
“从哪儿回来?”
“外面。”
他偶尔夜归,应是有自己的事要处理,她在窗子里托腮看他,他足下微顿,会问她是不是睡不着。她大笑说没有,就是等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听不见隔壁的关门声就睡不踏实,看不见他回来就心焦。
她明白什么是动心,知道什么是喜欢,这些情感在脑子里发酵,“重新”见他时甚至更浓。但是她咧了下嘴,“那就搬吧,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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