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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带着一脸费解将食盒递过去,“三日吧。”
“三日都没见好,可见那药不顶用。”平灵没接食盒,变戏法似的从袖子里掏出一只白瓷红顶的药瓶。“换这个试试。我在铺子里常做粗活,有了磕碰就用这个。”
面前女子有张纤细的小脸,长相很清淡,笑起来很温和。听风记人只能记一时,片刻转脸就可能忘记,但是他承认平灵是个漂亮的姑娘,溪水潺潺,娴静如月。
不过说到干粗活。
听风想到酆记对面每天抢着擦洗,扫地,洗碗,锤衣服的焦与,实在想不出平灵能干什么粗活。
“这是你们女人该干的事儿吗!”酆记总传出这种质问,以至于天机暗影都有了不会洗衣服刷碗就不算个男人的错觉。
“多谢姑娘。”听风脑子里腹诽一大堆,真正说出来的却不多。
将手里的提盒和药瓶对换了一下,平灵付了三枚铜板,听风没接,说是公子说过,对面要点心不用付钱。
平灵也没跟他争,也没走,单是站在他对面看着。
他明白她的意思,她在等他把蝉翼皮撕下来,换上她的药。
酆记的姑娘似乎都有一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执着,她要这个答案,耐性极好,不会像童换那么莽撞,但也不留余地。
听风不经意一笑,当着平灵的面撕开了蝉翼皮。
真是烫伤。
平灵有些意外的蹙眉,这伤除了位置对得上,一点被利器刺伤的痕迹都没有。
听风对她的反应一直“无知无觉”,先去后院用铜盆接了水,洗掉原来的药复又走回来。
他知道平灵认错了人,不方便解释,只能将错就错。
而她之后的反应也叫他意外,伤口对不上似乎更合她的心意,放下一块心病似的帮他把药膏打开,摘下上面的“红”盖子。
“这个真能治烫伤,你这儿有药勺吗?用之前要先搅一搅。”
听风奇怪地看她。
她真确定他是他了?怎么一点犹豫和疑惑都没有。
听风不知道,平灵是五个人里最“泥”的一个人,爱好混日子,喜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嚣奇门刺客爱以任务完成多寡明里暗里的较量,焦与为了让她“上进”,经常拿她跟勤快的刺客做对比。
“严辞唳手下的隆似凛这个月都接了三十二个任务了,顾念成手下的周西此也有二十九个。”
她听得皱眉,“怎么会有这种害群之马,这不耽误我们偷懒吗?你以后少跟他们玩儿,这种人最讨厌了!”
她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日子,乐得在铺子里做个悠哉丫鬟,素日捡衣梳头,晒太阳歇晌午,没什么比这更自在。
她偶尔也想过,要是姜梨一直疯下去,她就回嚣奇门里把这些年存的钱都挖出来,在乐安做一辈子不赚钱的生意。
听风用药勺涂药,她盯着看了一会儿,闲聊道,“别看这药不起眼,虫咬、手脚龟裂,冻疮都能治,焦与他们有时也用它擦脚,我特意用绸布做了区分,红顶白瓶的治外伤,绿顶白瓶的擦脚。”
听风擦药的手停了。
平灵奇怪,“怎么不擦了?”
擦不了,他这是手,不是脚后跟。
他把药勺放到一边,带孩子认字似的,指着药瓶塞子上的小布条问平灵,“这是什么颜色。”
平灵犹豫了,因为知道自己有认不清颜色的毛病,但这毛病从她不出任务后,就没人提醒过了。比如姜梨,你给她什么她就穿什么,这个习惯不止在乐安,过去在嚣奇门她也不挑。再比如童换,也不会特意矫正她,她那嘴结巴成那样,纵使觉得不对,她说话费劲,又无伤大雅,也就咽下去了。再比如她自己,她要是能看出来颜色不对,她就不是色祸了。
不过她对这些事也是习以为常,听风既然这么问了,那就说明拿错了。
“我来得匆忙,没注意看颜色,可能拿错了,里面的药是一样的,这瓶是我新拿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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